李遥买杖
[宋代]:沈括
随州大洪山作人李遥,杀人亡命。逾年,至秭归,因出市,见鬻柱杖者,等闲以数十钱买之。是时,秭归适又有邑民为人所杀,求贼甚急。民之子见遥所操杖,识之,曰:“此吾父杖也。”遂以告官司。吏执遥验之,果邑民之杖也。榜掠备至。遥实买杖,而鬻杖者已不见,卒未有以自明。有司诘其行止来历,势不可隐,乃通随州,而大洪杀人之罪遂败。市人千万而遥适值之,因缘及其隐匿,此亦事之可怪者。
随州大洪山作人李遙,殺人亡命。逾年,至秭歸,因出市,見鬻柱杖者,等閑以數十錢買之。是時,秭歸适又有邑民為人所殺,求賊甚急。民之子見遙所操杖,識之,曰:“此吾父杖也。”遂以告官司。吏執遙驗之,果邑民之杖也。榜掠備至。遙實買杖,而鬻杖者已不見,卒未有以自明。有司诘其行止來曆,勢不可隐,乃通随州,而大洪殺人之罪遂敗。市人千萬而遙适值之,因緣及其隐匿,此亦事之可怪者。
译文
随州大洪山镇有个叫李遥的人,他杀了人后就逃亡外地。过了一年,李遥来到秭归,在城中的集市上,他看到有个在出售拐杖的人,因为价钱便宜,就用几十枚铜钱买了下来。这时秭归城中恰好又有一个村民被人所杀,官府正在急于抓捕凶手。被害人的儿子在街上看见李遥,识出了拐杖,说:“这是我父亲的拐杖。”于是就向衙门报了案。衙役们把李遥逮住,经验证,果然是被害人的拐杖,一切拷打的手段都用尽了。李遥确实是买的拐杖,然而卖拐杖的人已不见了,李瑶无法还给自己清白。官府于是又对李遥进行审问,问李遥是哪里人,李遥知道无法隐瞒,就说出自己的真实住址。秭归县衙与随州地方官府取得联系后,得知此人就是大洪山杀人潜逃的嫌犯,于是大洪山杀人案告破。最终不知道那个卖拐杖的人是谁。集市上的人千千万万,而李遥恰巧遇到卖拐杖的人,就此牵连到他的过去导致隐情败露,这一件事也真的蹊跷啊。
注释
随州:地名,在今山西介休县东。
逾年:第二年.
秭归:地名,在今湖北省西部。
至:到
数:几
是:这
适:正好,恰好
为:被
验:检验
榜掠备至:受尽拷打。
实:确实
通:押送到。
败:败露。
怪:对..........感到奇怪
唐代·沈括的简介
沈括(公元1031~1095年),字存中,号梦溪丈人,北宋浙江杭州钱塘县(今浙江杭州)人,汉族。北宋科学家、政治家。仁宗嘉佑进士,后任翰林学士。晚年在镇江梦溪园撰写了《梦溪笔谈》。我国历史上最卓越的科学家之一。精通天文、数学、物理学、化学、地质学、气象学、地理学、农学和医学、工程师、外交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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► 沈括的诗(64篇) 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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李胜原
为爱君家千个竹,吾庐欲致两三竿。不栽也恐令人俗,多觅何妨著地宽。
未拟丛中留凤宿,且看根下有龙蟠。愿分风月归吟韵,共结坚盟到岁寒。
為愛君家千個竹,吾廬欲緻兩三竿。不栽也恐令人俗,多覓何妨著地寬。
未拟叢中留鳳宿,且看根下有龍蟠。願分風月歸吟韻,共結堅盟到歲寒。
元代:
方回
七里南山边,更作三里程。十里旧榷界,双桥酒有声。
身老友朋尽,事殊时代更。茅店迷处所,饮徒眠九京。
七裡南山邊,更作三裡程。十裡舊榷界,雙橋酒有聲。
身老友朋盡,事殊時代更。茅店迷處所,飲徒眠九京。
元代:
黄公望
六法从来推顾陆,一生今始见营丘。腕中筋骨元来铁,世上江山尽入眸。
林影有风摧落叶,涧声无雨咽清流。寒驴骚客吟成未,万壑寒云为尔留。
六法從來推顧陸,一生今始見營丘。腕中筋骨元來鐵,世上江山盡入眸。
林影有風摧落葉,澗聲無雨咽清流。寒驢騷客吟成未,萬壑寒雲為爾留。
元代:
凌云翰
长句和平见治音,京华犹记盍朋簪。声传珠履星辰近,影动金莲雨露深。
云树有图凭鹰寄,春山无伴听莺吟。悬知两地看明月,爱国忧民共此心。
長句和平見治音,京華猶記盍朋簪。聲傳珠履星辰近,影動金蓮雨露深。
雲樹有圖憑鷹寄,春山無伴聽莺吟。懸知兩地看明月,愛國憂民共此心。
宋代:
苏辙
纨扇新裁冰雪馀,清风不隔纻罗疏。飞升漫写秦公子,荣谢应怜汉婕妤。
纨扇新裁冰雪馀,清風不隔纻羅疏。飛升漫寫秦公子,榮謝應憐漢婕妤。